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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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纪委办公室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工作事项

协办部门(单位)

1

负责校党委巡察工作

负责传达贯彻上级、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巡察工作的决策和部署,以及向校党委和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

党委办公室、组织部、

纪检监察部门、宣传部

负责统筹推进、组织协调全校巡察工作

负责指导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

会同巡察组、纪检监察部门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汇总巡察成果“件件有着落”情况,并向领导小组报告

开展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做法,探索创新组织制度和方式方法,建立和完善巡察工作制度体系

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

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2

负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

党办校办

组织起草学校纪委有关文件文稿

督促检查学校纪检监察内设机构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

负责履责记实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3

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协调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组织纪委委员、纪检委员、纪检监察机关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组织部、宣传部

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

4

受理、分办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

受理对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的信访举报

 

开展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分办工作

5

负责对纪委内设机构监督管理

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监督检查安全办案等职责

6

负责案件审理工作,承办党员及监察对象申诉

审理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立案审查调查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

 

 

承办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

承办监察对象对学校监察专员办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等

   

监督检查处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工作事项

协办部门(单位)

1

负责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监督检查学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遵纪守法情况

 

 

 

监督检查学校党委管理的党组织落实“两个维护”情况,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情况,根据情况实施问责。每年对学校政治生态情况进行评估

紧盯关键人、关键处、关键事,开展“嵌入式”监督工作

组织开展各类约谈工作

2

负责建设干部廉政档案

建立和管理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配合学校有关部门进行廉政意见的征求回复

3

负责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负责开展上级党组织组织开展的各类专项工作的落实和督查

 

负责开展校纪委要求开展的专项监督检查

负责开展巡视巡察、审计、各类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

开展作风建设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情况,开展“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工作

 

5

负责提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

向监督检查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

 

  

审查调查处

序号

部门职责

主要工作事项

协办部门(单位)

1

负责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处置工作

负责对适用于谈话函询的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

 

2

负责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工作

承办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承办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3

负责问题线索立案审查工作

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按程序开展立案审查工作

 

4

负责向省纪委提交管辖问题

按照管辖权限,对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的问题,按程序提交省纪委监委指定管辖

 

5

负责配合省纪委开展审查工作

配合省纪委完成要求协助的审查调查工作

 

6

负责提出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

向审查调查对象所在部门单位提出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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