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党员领导干部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重视家风建设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湖北省咸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家风建设作为厚植廉政根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立足本地资源,丰富家风建设内涵,拓展家风建设抓手,通过家庭助廉、家风倡廉、阵地宣廉等多种举措,引导党员干部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修好家风建设这一课,为廉洁从政打下基础,为家庭幸福赢得保障。 2020年9月,在新任县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中,咸宁市纪委监委首次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及其家属同上廉政课,观看警示教育片、发出廉政倡议书、共签廉政承诺书。像这样的“家庭助廉”活动已成为该市各县(市、区)开展家风建设的必修课。赤壁市纪委监委依托本地独特的“茶廉”文化,举办“品茗·话廉”家庭助廉活动,共筑反腐倡廉“家”防线;通城县以“树勤廉家风 创最美家庭”为主题,将“家庭助廉”对象延伸到县直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乡镇、村(社区)干部及家属,引领全县党员干部“共创廉洁家庭”。 在此基础上,咸宁市纪委监委还紧盯“关键少数”,利用本地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通过编印《警示录》、摄制警示片、创作微动漫等形式,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强化家风建设的警示效果。同时,联合妇联等部门加强对其家属子女的教育提醒,依托移动企信通平台,建立面向全市领导干部及家属的廉政提醒信息系统,每逢节假日等重要节点,发送廉政短信,提醒配偶多吹廉洁“枕边风”,当好“廉内助”,促进立家规、严家教、正家风。 针对家风意识不强,家风教育内容陈旧等问题,咸宁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本土人情,广泛征集家风家训家规,注重勤廉人物挖掘,把好家风写进故事,创作“乡音乡剧”,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扩大示范效应,营造浓厚氛围。 “淦河的水,潜山的风,孕育了共和国的女包公……你一身正气,为着老百姓。”在咸安区马桥镇肖桥村力稼庄的钱瑛故居内,一曲《共和国的女包公》,传唱出共和国首任监察部部长钱瑛同志的革命正气和满怀柔情。咸宁市纪委监委协同有关部门,围绕家风建设,常态化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及“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梳理挖掘廉政文化资源,整合创作题材,创新传播形式,先后创作推出《水滴石穿》《钱瑛回乡》《碧血天香》《董必武来信》等一批优秀廉洁家风教育剧目和影视作品。 此外,咸宁市廉政教育馆将家风建设融入警示教育,2019年开馆以来,累计接待党员干部及家属近1万人次。家风建设不仅有廉政教育馆这样的固定阵地,市纪委监委还通过廉政“大篷车”建立流动阵地,通过群众耳熟能详的歌舞、说唱、小品、戏曲等形式,把家风教育送到党员领导干部身边。 一枝独秀不是春。按照“一地一品”的思路,咸宁结合特有的历史文化与传统家风资源,打造了市县示范家风教育基地18个,形成了家风建设联动态势,实现家风教育“1+1>2”的效果。 “江河浩荡有源头,修身正己始于家……”在通山县家庭家教家风教育基地,一首《家风》悠远而绵长,一个个给人启迪又感人至深的家风故事,让参观者深切地感受到中华传统文化的魅力。 “我们将围绕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断创新家风建设新途径、新方式,以廉洁家风涵养清风正气。”咸宁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朱庆刚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