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科研院所、直属单位: 为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健全权力运行管理机制,增强各二级单位廉政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现就进一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廉政风险 各单位要对照本单位职责和业务工作特点,对人、财、物管理审批及业务权责等决策权进行梳理,理清本单位权力底数,形成职责和权力清单。结合省委巡视整改要求和校内巡察反馈意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完善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全面排查本单位在权力运行、制度机制、作风建设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及表现形式,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合理评定风险等级,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 二、制定防控措施 各单位要针对排查确定的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汇总编制《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附件3),特别要突出对高等级风险的防控。要制定并完善相应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制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形成有效防范风险的监控运行体系,实现对廉政风险点的长效管理。 三、严格防控责任 各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对整个工作过程亲自过问、督促指导,严格把好廉政风险点查找和防范措施审核关。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廉政风险查找及防范工作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应明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责任,认真落实对每个廉政风险点的预防、监控和处置,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和定期检查分析,层层抓好落实。要将梳理的廉政风险点及相应防控措施向本单位师生员工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并根据公示反馈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修订。 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填写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1年12月10日前,将汇总表(需签字、盖章)交至文正楼513办公室,纸质版或发送扫描电子版均可。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djc@cczu.edu.cn,邮件注明“单位名称+廉政风险防控一览表”。联系人:黄安军,联系电话:86330025。 校纪委将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情况将作为二级单位综合考核评价指标。 附件:
中共常州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12月3日 |